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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学术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03    

粤高思[2009]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推动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与理论创新,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决定组织开展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学术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时间范围

凡属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研究成果均可参加本次评选。

二、参评成果的类型

学术专著(不含教材、辅导教材、工具书、论文集);学术论文;研究报告。

三、参评成果的要求

(一)学术专著由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论文须在公开刊物或《思想教育探索》上发表;研究报告包括向校、省、中央有关部门提供的咨询报告、决策报告、调研报告等(须附有采用单位出具的证明)。

(二)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的第一著(作)者或独著者方能申报;每个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凡已获得全国、教育部、省市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再申报。

(三)数量要求:报送专著原件2份;论文、研究报告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A4纸)。无专著申报的院校可增加申报1篇论文或研究报告。

四、名额分配

(一)国家重点本科院校、省属重点本科院校可申报专著不超过3本,论文及调研报告不超过4篇。

(二)一般本科院校可申报专著不超过2本,论文及调研报告不超过3篇。

(三)国家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专著不超过1本,论文及调研报告不超过2篇。

(四)一般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专著不超过1本,论文及调研报告不超过1篇。

五、奖励等级

本次评选设专著一等奖2部,二等奖4部,三等奖8部,优秀专著奖若干部;论文和研究报告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20篇,优秀论文奖若干篇。

六、其他要求

评奖成果报送时间至2009年11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41号信箱 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特快专递及专人送达地址:中山大学文科大楼210室),邮编:510275,联系电话/传真:020-84114819,电子邮箱:gdsyjh@126.com 联系人:李健飞。

附件: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学术研究成果申报表

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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